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我市持续深化经营主体除名改革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4-05-24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5月23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经过一年的试行,我市经营主体除名改革成效明显。

  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中,经营主体“进进出出”实属正常,经营长期异常且不主动注销的“僵尸企业”不仅拉低了整体市场活力、占用大量社会资源,更不利于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对此,市市场监管局不断拓展信用监管应用场景,跻身全省首批除名试点城市,推动“关而不销”“倒而不闭”的经营主体“断舍离”。

  在深入调研基础上,我市试点区域经营主体除名制试行办法于2023年4月在全省率先出台。“建立经营主体除名制度是立破并举、宽严相济的创新举措。”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市经营主体总量近12万户。与此同时,部分经营主体查无下落、不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无税务和社保医保记录等失联失信现象也日益凸显。

  试行中,我市精准发力实现标识除名。在试点区域内对符合条件的61户企业作出除名决定并依法公示,对多年经营异常、失信企业首次除名率达27.7%,未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除名成功率达100%,实现了精准识别、有的放矢、震慑有力,为探索强制退出乃至破解退出难、退出慢突破了诸多瓶颈。

  包容审慎实现信用提升,对符合条件的“四新经济”企业设置45天监管观察期,通过除名方式减少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信用高风险情形制约,督促修复信用记录。截至目前,全市“四新经济”企业1.15万户,其中信用风险低企业0.44万户,占比38.62%,试点区域企业信用高风险发生率下降2.57%。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365体育博彩:复制推广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的通知》,经营主体被除名后,应依法完成清算、办理注销登记,不能从事与注销或清算无关的活动。”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企业除名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不再显示经营主体名称;另一方面,符合条件的被除名主体可申请恢复,相较之前的监管方式更为柔性化。

  据悉,该制度自试行以来,有效警示3154户经营异常主体,其中1198户通过信用修复等渠道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张彦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晏洁)

审核: 雷雨阳   责任编辑: 杨正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