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每个集体经济项目10万元补助,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以上—— 西区为农村集体经济“壮筋骨”

www.maomin.org     发布时间:2022-08-20     来源:攀枝花日报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近日,西区出台了12条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措施,从资金、政策、激励奖励、管理机制等方面,全要素保障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据西区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资金扶持方面,给予每个集体经济项目10万元补助和每村不超过3年、每年不超过5万元的贴息,并依法扩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担保物范围,重点解决发展资金短缺、筹资困难、基础薄弱等问题。在政策扶持方面,优先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5%以上,用于保障农 村集体经济发展。对实行农业安置的村集体,土地补偿费不超过20%的资金可入股村集体经济。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承接村级惠民涉农项目, 鼓励政府优先购买村集体提供的农副产品、农资及相关服务,重点解决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足、项目落地困难、资源整合不到位、政策支持力度不够等问题。在激励 奖励扶持方面,支持村集体经济纯收益新增部分的5%至20%、合作经营的村集体经济纯收益新增部分的10%,作为集体经济管理人员工作补助,重点解决责任 压力传导不到位、管理人员动力不足、社资参与热情不高等问题。

  西区把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情况纳入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对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表现优秀,受到县级以上表彰(表扬) 的基层干部,实行提拔任用、交流重用、职级(等级)晋升“三个优先”,符合有关政策的可选拔为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依法依规对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监督,集体经 济组织负责人离任时要进行审计,管理层在届期内至少接受一次生产经营和财务活动情况审计,重点解决领导不够充分、权力运行制约不够有力、监督管理机制不够 健全等问题。(鲁青松 记者 周越)